“离婚生育”指的是在离婚后进行生育的情况。离婚后,一方或双方可能因各种原因选择生育孩子。例如,可能出于对孩子的渴望、对未来生活的期望等。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虽不常见,但也引发了一系列法律、伦理和社会问题。如孩子的抚养权、抚养费以及社会对这种行为的看法等。
离婚后,试管婴儿的希望之旅
本文讲述离婚后人们进行试管婴儿面临的法律、经济和心理挑战,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,强调理性对待生育选择。
深圳市妇幼保健院
三甲
电话:0755-82889999
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
电话:021-23271699
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
电话:0537-2966666
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
电话:0371-96129
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
电话:0577-88002888
西安市人民医院
电话:029-61199088
李振镇 主治医师
淄博市临淄区人民医院
张俊博 主治医师
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
冼业星 主治医师
南部战区总医院
林志弟 住院医师
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
罗小平 副主任医师
无锡市妇幼保健院
覃春容 主任医师
郜虹媛 主治医师